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部门如何进行监管?
严格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检测,及时掌握辖区内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加强对公共场所业主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宣传。在日常监督及双随机检查中,天津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发现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的,应要求业主及时整改,保证集中空调卫生质量符合标准要求。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竣工验收评价:
A.现场调查主要内容包括: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设置和布局;
B.卫生检测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机组)检测套数抽样原则按照本标准7.1的要求,每套系统检测点抽样原则为:
冷却水:不少于1个冷却塔;
冷凝水:不少于1个采样点;
新风量:选择不少于1个的服务区域;
送风系统:选择3~5个代表。
检测指标按照本标准6 中所列的检测项目,天津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机构,检测方法按照本标准8 中所列的检测方法。
C.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对场所内空气质量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评估。
(3)评价结论和建议
根据评价结果,作出评价结论,并针对发现的卫生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卫生学评价机构
卫生学评价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卫生学评价机构出具。卫生学评价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取得卫生许可证自,天津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公司,必须提供卫生检测报告。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卫生许可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的证明;
3。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地址定位、规划布局图;
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查或者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