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要求。
新风量要求
3.2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温度的设计宜使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冬季室内温度达到25℃,其他公共场所在16℃~20℃之间;夏季室内温度在26℃~28℃之间。
3.3集中空调系统送风的湿度的设计宜使游泳场(馆)相对湿度不大于80%,其他公共场所相对温度在40%~65%之间。
3.4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风速的设计宜使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理发店、美容店及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风速不大于0.3 m/s。其他公共场所风速不大于0.5 m/s。
3.5 对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场所室内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得高于设备设施关闭状态时室内环境噪声值5 dB(A计权)。
3.6 集中空调系统应具备下列设施:
a) 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b) 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c) 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不小于300 mm×250 mm的风口。
3.7 集中空调系统宜设置去除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3.8 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3.9 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应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并符合以下要求:
a) 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的地点,远离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
b) 低于排风口;
c) 进风口的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小于1 m;
d) 进排风不应短路。
当集中空调系统的长期运行、没有清洁消毒或者清洁消毒不彻底时,通风系统往往会出现内部污染;灰尘、污垢、细菌等积聚在空调内部,不但影响空调的制冷,还会促成螨虫的滋生。在集中空调开启时,附着在室内机的细菌等污染物随送风系统吹回室内,污染室内的空气,从而使集中空调系统成为污染物传播和扩散的媒介。据国内统计,每年夏季患空调病和经由空调渠道所传播的疾病的人数越来越多,被污染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严重危及了人们的身体健康。
日常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要做些什么?
1,建立空调系统卫生档案,制定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2,定期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
3,定期对集中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净化过滤材料、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进行清洗;
4,当空气传播性疾病爆发流行时,应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