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空调系统应具备下列设施:
a) 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b) 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c) 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不小于300 mm×250 mm的风口。
集中空调系统宜设置去除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应直接取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集中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应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并符合以下要求:
a) 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洁的地点,远离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
b) 低于排风口;3.1 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
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检查、检测、维护,并制定预防控制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措施。
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应每年清洗一次,空气净化过滤材料应每六个月清洗或更换一次,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如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检测不合格,应马上对相关部位进行清洗、消毒。疫情期间应增加清洗、消毒或更换频次。
集中中央空调卫生检测与评价
集中中央空调卫生检测与评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个人)必须通过公共场所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获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违反者将受到处罚。
聚星检测具有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 机构技术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可提供公共场所检测与评价服务项目。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预评价、检测及评价
【法规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等。
【规定说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场所中,涉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年对其进行次卫生检测,检测合格方可继续运行。
【服务对象】:酒店、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舞厅、体育馆、商场(店)、展览中心、书店、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等七大类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