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是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与监督的重要科学依据。包括住宿与交际场所、沐浴与美容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与游乐场所、文化交流场所、购物场所、与交通场所等7类28种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和微小气候、水质、采光和照明、噪声、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卫生标准和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方式的多元化,我国公共场所的数量、服务内容不断增加,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是什么?
(一)指导场所进行卫生设计,从源头上控制健康危害隐患
本标准为公共场所的设计者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卫生设计理念,指导他们从可行性论证阶段开始,即可从公共卫生的角度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设计,并将该理念始终如一地贯穿公共场所的论证、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从源头上控制公共场所的健康危害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增强公共场所运营者的法制观念和健康意识,为其卫生运营夯实基础
本标准对公共场所的运营者亦有法制观念和健康意识的宣教作用。运营者在熟悉本标准后,可自主地参与到公共场所的前期设计中去,理解卫生设计的意义和目的,与设计者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为卫生设计提供便利,更好地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设计,避免健康隐患的出现。
室内空气检测的目的是什么?
1、必须确认该装饰工程是否已竣工满七天,或进行室内空气检测天内没有使用化学品清洗装饰。
2、如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35-2001标准检测,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检测前必须关闭门窗1小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检测,进行室内空气检测前必须关闭门窗12小时。
4、封闭过程和检测过程中不能抽烟。
5、室内空气检测现场需清理干净,不能堆放残余的资料、油漆、板材等。
6、出具报告说明——3-5个工作日之内提供。
7、如检测新装修房,业主需通知装修施工方在场,这样可以避免业主与装修施工方产生纠纷,亦可以达到终检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