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是什么?
(一)指导场所进行卫生设计,从源头上控制健康危害隐患
本标准为公共场所的设计者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卫生设计理念,指导他们从可行性论证阶段开始,即可从公共卫生的角度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设计,并将该理念始终如一地贯穿公共场所的论证、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从源头上控制公共场所的健康危害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增强公共场所运营者的法制观念和健康意识,为其卫生运营夯实基础
本标准对公共场所的运营者亦有法制观念和健康意识的宣教作用。运营者在熟悉本标准后,可自主地参与到公共场所的前期设计中去,理解卫生设计的意义和目的,与设计者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为卫生设计提供便利,更好地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设计,避免健康隐患的出现。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 9663~9670-1996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检查并测试)技术规范》GB/T17220-1998
《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1996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
《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69-1996
《商场、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1996
《饭馆卫生标准》GB16153-1996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 18204-2000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标准》GB/T 17220-199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标准》GB 50019-2003
公共场所单位申领《卫生许可证》的,或已领取《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需进行扩、改建项目的,必须先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并按认可的方案施工完毕,通过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取得《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后,才能办理申领或者变更《卫生许可证》手续。
服务对象范围:旅店、饭馆、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商场、书店、美容美发店、公共浴室、游泳场所、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展览馆、体育馆。
检测项目有温度、湿度、风速、照度、噪声、新风量、CO、CO2、PM10、甲醛、氨、臭氧、TVOC、苯、细菌总数、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