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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空调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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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T 10013-2023解读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T10013-2023属于强制性疾病预防控制行业标准,该卫生规范制定实施目的是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规范包含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设计、卫生质量、卫生管理、卫生检测要求,是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督检查、日常维护、定期检测的重要参考。2023年12月15日发布,2024年05月01日实施。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一、卫生质量要求

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冷凝水、喷雾或冷水蒸发加湿方式用水不应检出嗜肺军团菌,冷却水水质应符合表1的要求。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质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空调风管内表面卫生质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二、卫生管理要求

1.档案管理

应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

b)卫生学检测或评价报告书及专家意见的整改情况;

c)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d)管理维护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记录;

e)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f)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g)预防空气传 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记录。

2.运行管理

2.1 应定期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包括:

a)集中空调通 风系统每年开展不应少于一次检测,结果应符合5.1~5.4规定;空调运行期间宜每月开展冷却水、冷凝水、喷雾或冷水蒸发加湿方式用水卫生质量检测,结果应符合5.2规定;

b)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初次启用或者停用半年及以上再次使用时,应开展卫生质量检测,结果应符合5.1~5.4规定;

c)风管检查维护周期每两年不应少于一次,空气处理机组检查维护周期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2.2应定期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部位进行清洗:

a)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应少于一次,初次启用或者停用半年及以上再次使用时,应全面清洗消毒;

b)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防鼠装置等每六个月清洗或者更换不应少于一次;

c)空气处理机组、 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不应少于-一次。

2.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按照WS/T10005对相关部位进行清洗消毒,经检测或按照WS/T 10004进行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a)冷却水、冷凝水、喷雾或冷水蒸发加湿方式用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或冷却水水质不符合表1要求。

b)送风质量不符合表2要求。

c)风管内表面卫生质量不符合表3要求。

2.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不符合下表要求时,应进行调试或改造,使其符合要求。

三、卫生检测要求

1.抽样要求

1.1 抽样检测比例不应少于空气处理机组对应的风管系统总数量的5 %;不同类型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每类至少抽一套系统(1台新风处理机组或空气处理机组和与之配套的风管、附件)。

1.2 每套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冷却水、冷凝水和喷雾或冷水蒸发加湿方式用水检测分别不应少于1个部位;空调送风检测应设置3个~5个代表性风口;风管检测设置不应少于6个代表性部位。

2.结果判定

当检测结果为下列情况之一时,判定该套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

a)新风量检测结果不符合表1要求;

b)新风口与污染源的水平距离不符合表2要求;

c)冷却水、冷凝水、喷雾或冷水蒸发加湿方式用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d)冷却水水质不符合表1要求;

e) 送风质量不符合表2要求;

f)风管内表面卫生质量不符合表3要求。

3.检测方法

3.1 新风量、温度、湿度、风速和噪声按GB/T 18204.1执行。

3.2冷却水、冷凝水和送风中嗜肺军团菌按GB/T18204.5执行;冷却水异养菌总数检测方法按HG/T4207执行;游离氯按HJ 586执行。

3.3送风中PM10、β-溶血性链球菌和风管内表面积尘量,送风和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按GB/T 18204.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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